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剛才習慣性回頭檢查之前寫的段落,結果發現了這個:

雖然說吹了蛋糕吃了蠟燭,也算過了三十四歲的生日。

雖然說吹了蛋糕吃了蠟燭,也算過了三十四歲的生日.....

......雖然說吹了蛋糕吃了蠟燭,也算過了三十四歲的生日?

!!!!!!??????????????

哪泥?

吹了蛋糕吃了蠟燭?

是哪個沒知識也要有常識的手殘腦殘的白痴犯的愚蠢可笑的錯誤?嘎?

還是說,其實是哪個國家有了新規定,過三十四歲生日要吹蛋糕吃蠟燭?怪了,我怎麼沒印象?O.O?

就我所知,吃蠟燭不是OO在做的事情嗎?@_@?

(不過,吹蛋糕吃蠟燭也算是種要冒著生命危險表演的特技,一不小心還真的會到XX去吃蠟燭了吧...)

總而言之,我耍笨了....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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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fongjun200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